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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暨第八届药师周“优秀药师”奖筹备工作通知
关于评选2008年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暨第八届药师周“优秀药师”奖筹备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8-27 10:07: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药学会:

    根据国药会[2008]57号通知和“2008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暨第八届中国药师周”筹备方案,现将会议期间有关优秀药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药师评选条件
   1、长期从事医院药学工作,目前仍工作在医院药学一线的医院药学人员,且工作成绩优异者;
   2、在医院药学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医院药学人才培养和医院药学管理中有特殊贡献者;
   4、在重大灾害救灾工作中事迹突出者;
   5、在医院药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者。
  二、推荐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为优秀药师候选人。每个省、市、区、计划单列市推荐2名,由各省市学会组织推荐经由中国药学会两长会审定后表彰。既往受过优秀药师表彰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推荐表彰人员需填写《优秀药师推荐表》(见附件),填报时被推荐人事迹要详细、具体。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各省市学会秘书处于2008915日之前寄送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受表彰人员均被邀请参加2008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暨第八届中国药师周,免收会务费。同时,欢迎受表彰人员积极提交学术论文,详见大会第二轮通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四号建外SOHO九号楼3102室邮编:100022    
  联系人:梅竹
  联系电话:(01058696206 -150   传真:010-58695903
  E-mailcpaxxw@sohu.com
      kjkf@cpa.org.cn

 

 

附件:优秀药师奖推荐表

 

中国药学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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