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
“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第二轮通知
代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讨基本药物制度推行模式的建立,并对药事管理学科建设与药品监管相关理论作深入研讨,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举办2008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
一、报告主题与报告人:
1、会议将邀请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相关领导、医药学相关专家、药事管理学专家以及国内知名企业的负责人在研讨会上作“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问题的专题报告;
2、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在大会作交流发言。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8年7月24日~27日(7月24日报到,7月25日~26日开会,7月27日离会);
2、地点:黑龙江民航大厦(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01号,总台电话: 0451- 82871188);
3、会务组将按照会议回执接站(机)地点:哈尔滨市太平国际机场、哈尔滨火车站,未发送回执的代表请自行前往黑龙江民航大厦。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黑龙江省药学会
四、会议征文:
(一)有参会论文的代表,请将论文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ysnh2008@163.com以便论文评审和及时刊印论文集。
(二)征文内容要求范围如下
1、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及与医药体制改革的关系;
2、国内外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与推行模式的比较研究;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关系;
4、基本药物目录的筛选与医疗保险用药、社区卫生用药等相互关系;
5、其它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相关问题的探讨;
6、药事管理学科建设对药品监管实践的作用;
7、药品安全问责制、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落实措施;
8、我国药事立法的重要意义及推进立法程序的建议和意见;
9、与药事管理学科建设、药品监管制度建设及药事立法相关问题的探讨。
五、参会人员:
1、论文作者;
2、本专委会委员及医药高校协作组成员(请撰写论文参会);
3、医药卫生、监管部门负责人,政策法规部门主管;
4、医药高校负责人、药事管理学教学、科研人员;
5、医疗机构药学部、药剂科主任、主管;
6、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研发部门负责人、主管。
六、会务费:980元/人;本专委会委员及医药高校协作组成员600元/人。
七、会务联系: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学教研室
附件:会议回执
电话:0451-82196284、0451-82196332(传真)、13936622477、13836169076
13503639541;E-mail:ysnh2008@163.com;联系人:丁丽曼、马昕、孟锐
详情请登陆http://hljucm.net,并可下载电子回执。
请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ysnh2008@163.com,或发传真至0451-82196332,或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学教研室 丁丽曼(邮编:150040)。
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08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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