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
药葫芦娃 邮箱登录 加入收藏 English

学术活动

关于举办“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9-01


各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主管、专利律师、专利代理人:

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对医药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如何进行生产临床试验用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新药申请注册阶段能否进行专利链接、能否提出侵权指控?在药品生产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应当如何进行证据保全、被告应当如何承担倒置的举证责任、原告如何对被告举证的生产方法进行真伪查证?中国的医药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降低侵权风险?……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普遍地成为国外企业打压竞争对手、占领市场和谋取利益的制胜武器,很多国内企业屡屡遭遇“专利门”事件狙击。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于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而十分复杂,而药品行业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近年来,我国药品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专利侵权纠纷大量增多,反映出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其原因在于我国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的时间不长,医药界和法律界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

为了有效地帮助医药企业加深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保护特殊性的理解和认识,迅速提升相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减少企业研发资源的浪费,学会提前规避可能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风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为了有效提高企业及专利代理人药品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药品案件的代理水平,本中心特邀国内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研究、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法官、律师及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主管人员,结合大量发生在企业身边的药品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企业在药品专利保护方面所面临的一系列疑惑和困难,分别从行业发展、专利申请、律师代理、案件审理及企业经验交流的角度进行精彩详实的解析。

欢迎广大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主管及从事与医药行业相关的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踊跃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中国药学会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承办

二、课程安排:

1、企业知识产权策略及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对医药企业的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中西药企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医药行业知识产权的特殊法律规定、中西药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作为中西药企业应如何应对此次专利法修改后药品专利保护的新变化,以及如何适应法律变化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企业战略与管理策略。

主讲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部长中国药学会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清奎

2、药品专利的审查标准

以知识产权局药品专利的审查标准及审查规则为基础,结合正在修改即将颁布实施的药品专利审查规程,从专利审查的视角,为学员讲解在药品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所要注意的事项及药品专利申请策略。

主讲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综合处处长姜晖

3、中药、西药企业在药品专利申请中的文件撰写要求及其技巧

以药品专利申请的视角,主要讲解在中药及西药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结合审查员的思路及审查注意事项为企业及代理人讲解应对策略,对当前中药专利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探讨,等等。

主讲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中药处处长赵喜元

4、药品专利侵权判断的规则及经典案例分析

一、从部分案例分析当前药品专利侵权诉讼的总体态势

二、药品生产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取证和查证认证问题

(一)在药品生产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收集和核查侵权证据面临着特殊的困难;

(二)药品生产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和举证顺序;

(三)专利权人在这类案件中应采取的证据策略

(四)承担倒置举证责任的被控侵权人应当如何举证?应举到何种程度?对被控侵权人的技术秘密应当如何保护?

三、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先用权的判断标准;(二)“等同判断”原则的适用;(三)“Bolar例外”原则的适用;

四、药品专利侵权中涉及的共同侵权问题:

五、药品注册中的专利链接问题:

六、药品行政保护的保护范围应当如何掌握:

主讲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法律顾问、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课题“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研究骨干成员蒋洪义

5、药品无效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

以案说法,以法官的视角,介绍如下几方面内容:

(1)医药领域专利无效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

(2)专利确权案件划归北京一中院及高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后,药品专利行政案件审理的新变化;

(3)通过中药、西药企业的真实案例讲解医药领域专利无效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法院对药品专利无效抗辩理由(诸如“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说明书是否支持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创造性判定”等)的理解和判断标准

主讲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姜颖

6、知识产权保护与药品行业发展

立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及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结合药品行业发展的实际讲解如下几方面内容:

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知识产权纠纷反映出药品行业存在的问题;药品发明专利与侵权行为;药品专利的侵权判定;药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药品与外观设计;医药技术成果的研发;仿制他人产品;起诉的策略;诉讼中的策略;被诉的策略等。

主讲人: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

三、研讨班时间:

2009年9月11日~13日(三天),9月10日报到。

四、举办地点:

成都市绿洲大酒店(★★★★)

五、授课对象:

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主管、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等。

六、费用收取:

培训费2980元/人。其中包括学费、午晚餐费、资料费等。8月31日之前报名者享受优惠价2880元/人。

外地学员如需本中心安排住宿,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并提前一天报到,住宿费自理。

七、汇款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中心1-A座1108室(100007)

户名: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汇款帐号:0200080709024903827

八、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务必于9月4日前通过传真或网上报名。收到报名回执表后,我们将从9月7日开始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地点、食宿、日程等相关事宜。

联 系 人:欧爽韩元牧

电话:010-59705570-662010-59705571

Copyright CP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由中国药学会秘书处主办 联系方式:010-67095470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非法镜像。京ICP备0505195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