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使保健食品生产和研发单位更好地掌握国家有关保健食品注册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审评要求,加强和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研发企业申请注册程序的规范化,提高保健食品研发与技术审评和注册工作效率,推动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国药学会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于2005年8月在北京举办了两期《保健食品技术审评与注册管理培训班》。现根据有关企业的需求,拟再共同举办第三期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还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领导和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等就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及注册方面的要点进行授课(具体授课内容见附件1)。同时,在每次主讲人授课后,会议安排专家与学员进行交流,现场解答学员的问题。
二、培训对象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药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注册申报人员,以及研发机构开发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5年11月4-6日;3日(周四)报到,4、5(周五、周六)全天,6日(周日)上午开会。
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招待所,地址:北京西直门南大街6号(西直门立交桥东南角),电话:010-66186688(总机)。
四、会议收费
本次培训班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等会议费共1200元,报到时交纳;会议统一安排代表食宿,食宿费自理。为了便于协调宾馆预留客房,需要在二招住宿的代表请务必在参会回执表中注明。
五、报名方式
请参会代表尽快将回执表(附件2)于2005年11月2日前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药学会继续教育与科普部。本通知及相关事宜可查询中国药学会网站(http://www.cpa.org.cn)和国家中药品种审评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http://www.bjsp.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
联 系人:王倩、郭海英;
联系电话:(010)68331188转2203/2208、88385403、68325293;
传真:(010)68325293、88385403;
E - mail:jxjy@cpa.org.cn
会议还对参会学员颁发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学分证书。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保健食品技术审评与注册管理培训班课程安排
1、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介绍及技术审评程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主任黄建生
2、《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释义及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主任助理、保健食品一处处长王献仁
3、保健食品配方及依据、产品说明书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二处副处长邓少伟
4、保健食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三处副处长董诗源
5、保健食品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分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技术人员佟娜
6、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专家、教授涂晓明
7、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专家、教授李可基
8、如何撰写保健食品研发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专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