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2届理事会第十七次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决定,中国药学会第23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8月6~8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6日报到,当日晚19:00~20:00召开第22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暨第23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20:00~21:00举行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8月7~8日上午开会;8月8日下午撤离。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并审议第22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讨论并修改中国药学会章程(修改草案);
3.选举产生第23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等。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西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宾馆电话:010-68536533(总机);市内交通:见附件2。
四、会议费用及代表回执
参会代表食宿费用由中国药学会承担,往返差旅费自理。
因时间紧迫,请参会代表务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件1)填写后传真或寄特快专递到中国药学会组织工作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四号建外SOHO9号楼1802室,邮政编码:100022。会议联系人:李天傲(电话及传真:010-58699273,手机:15101617875);曹秀萍(电话及传真:010-58699270,手机:18618284809);范玫杉(电话及传真:010-58694812,手机:13910711876)。
本次会议内容重要,多项议题需表决通过,请各地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组团出席;报到时请务必携带本通知原件(会议谢绝接待家属及随行人员),无特殊原因请勿请假。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