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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关于公布2012年中国药学会第一批继续药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22

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各主办期刊杂志社:

现将201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表1,详情请查询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二、经中国药学会教育与科普工作委员会审评,并报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现将201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Ⅰ类项目16项予以公布(附表2,详情请查询中国药学会网站(http://www.cpa.org.cn)。

三、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中国药学会申领学分证书并报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理备案。

四、各承办单位应在项目执行完成后30日之内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执行项目总结、文字或声像教材、考试试题、项目日程表、项目备案表等)报我会继续教育与科普部汇总、审核、备案、存档。

五、依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不得举办Ⅱ类继续教育项目的规定。学会本级不再受理和主办Ⅱ类继续教育项目。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四号建外SOHO九号楼1802室

邮编:100022

联系人: 郭海英、周颖玉

联系电话:010-58699280转817,010-65660788转171

E-mail:jxjy@cpa.org.cn

附件:1.2012年国家级继教项目

          2.2012年继续药学教育项目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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