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计划单列市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主办期刊,各实体机构,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中国药学会各地科技志愿服务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0〕7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0〕2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让科技工作者成为节日主角,提升自豪感、获得感、认同感,打造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节日品牌,中国药学会将于2020年5月30日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为切实做好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为民 奋斗有我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药学会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计划单列市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主办期刊,各实体机构,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中国药学会各地科技志愿服务队
活动管理办公室: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一)中国药学会制定了《主场层面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方案》(附件1),拟于2020年5月30日上午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开展中国药学会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组织药学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并观看直播。
(二)各相关单位要联合有关部门参照中国科协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以团结引领、建家办事、为民服务、开放合作、表彰发布“五大模块”为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五、素材征集
(一)“战疫有我,药师同行”宣传视频素材征集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收集药学科技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所做的贡献事迹及工作风采,提供10~30张图片或5~10分钟视频(见附件3),于5月8日前提交至活动管理办公室邮箱kpb@cpa.org.cn。
(二)“药师志愿,无私奉献”活动风采素材征集
请中国药学会各地科技志愿服务队提供10~30张有亮点特色的活动照片或5~10分钟活动视频(见附件3),于5月8日前提交至活动管理办公室邮箱kpb@cpa.org.cn。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密切跟踪疫情防控进展,准确把握疫情防控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人员保障,做好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上报活动联系人信息(附件2)至活动管理办公室。
(二)增强活动影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报道。统一的活动形象及科普资源可在中国药学会(www.cpa.org.cn)、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www.cmei.org.cn)官网下载。
(三)及时总结成效。请各相关单位注意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于6月1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附件4)(盖章PDF版和WORD版)。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活动评估,对积极组织和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青青
电话:010-65661728转341,18810756087
传真:010-65661338
邮箱:kpb@cpa.org.cn
联系人:李天傲
联系电话:010-58699273,15101617875
附件:1.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场层面重点活动方案
中国药学会
2020年4月23日